香港财库局:计划明年上半年推出公司迁册机制
香港署理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浩濂在立法会财经事务委员会会议表示,今年内向立法会提交修订条例草案,引入公司迁册机制,根据通过条例草案的进度,计划明年上半年推出相关机制。
香港财库局财经事务科建议保留和重新开设3个首长级职位,陈浩濂指,相关职位主要就公司注册、会计专业、金融科技,以及强积金等政策范畴提供高层次的督导和支援,对巩固提升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十分关键。
陈浩濂续指,建议保留2个首长级有时限职位,负责推展与公司注册、放债人、信托、会计专业、金融科技、企业清盘和个人破产等相关的政策措施及法例,由2026年1月1日起为期3年,将于到期撤销。相关职位负责多项重要政策措施,包括年内向立法会提交修订条例草案,引入公司迁册机制。
另外,香港财库局会与金融监管机构共同推动金融服务业负责任地应用人工智能;职责亦包括检视现行对持牌放债人的规管及公众教育,会于明年就相关的持牌放债人的规管及公众教育进行公众咨询;另一重要的政策措施亦包括处理会计专业发展课题并制订会计及财务汇报局的长远财政模式;还有将修订《公司条例》第622章,并会在今年内向立法会提交相关的条例修订草案,从而推动香港本地公司透过公司网站以无纸化的方式发布公司的通讯。
香港财库局同时建议重新开设一个首长级有时限职位,负责推展与强积金及人口普查等相关的政策措施及法例,由香港财委会批准起为期3年,将于到期撤销。
陈浩濂表示,除督导与2026年人口普查相关的政策及立法工作外,这个职位将会负责持续监察积金易平台,确保所有受托人连同约1100万个强积金账户顺利过渡至积金易平台,为其他强积金改革措施铺路,包括推行强积金“全自由行”,在明年内就强积金“全自由行”具体方案咨询公众,并修订相关条例。这个职位亦要检讨香港积金局收取的注册年费、检讨“预设投资策略”的法定管理费上限等,以进一步完善强积金制度,保障计划成员利益。
就香港金管局的人事编制,香港财库局建议删除香港金管局两个首长级公务员职位。香港财委会在2006年4月批准保留两个助理银行监理专员职位,确保香港金管局内按公务员聘用条件受聘的银行审查主任职系人员有晋升渠道。由于现时银行审查主任职系中已再无公务员,建议删除该两个毋须保留的助理银行监理专员职位。如获得香港财委会批准删除该两个首长级职位,香港金管局编制中将再无任何公务员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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